广州发布首个《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导读:12月19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于近日批准发布广州市地方标准《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
12月19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于近日批准发布广州市地方标准《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国内第一个专门为生鲜连锁企业在食品经营管理方面制订的地方标准,由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牵头,广州市朴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制定,将于2024年1月8日正式实施。《规范》内容涵盖采购、运输、验收、贮存、临近保质期、超过保质期和不合格食品管理等等,其中还对“生鲜灯”相关指标做了要求。
聚焦生鲜连锁食品经营管理的“全链条”“全过程”
近年来,生鲜连锁行业发展势头强劲,“中心仓+前置仓”“中心仓+门店”等模式持续火热,朴朴、美团、叮咚买菜、盒马鲜生、七鲜、山姆、钱大妈等新业态布局迅猛,成为供应市民一日三餐的重要“菜篮子”。
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生鲜连锁企业的高速发展,消费者对生鲜食品多样化需求的增加,也给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对于企业来说,如何规范化经营,做到“守底线、拉高线”,是发展过程中的“必答题”更是“加分题”。
市民选购食材。 资料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波
为此,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制定《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让生鲜连锁企业在食品经营管理中有标可循、有标可量,不再是摸着石头过河,引导生鲜行业高标准发展。
据介绍,该《规范》共15个章节,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作为制定标准的第一出发点。《规范》适用于广州市生鲜连锁企业的食品经营管理,涵盖采购、运输、验收、贮存、临近保质期、超过保质期和不合格食品管理、售前准备、门店销售、配送、售后管理、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
以生鲜食品质量查验基本要求为例,《规范》明确生鲜连锁企业应根据经营需要,对采购的生鲜食品进行抽查检测,抽检比例、频次可根据生鲜食品种类和质量安全风险等级确定;出现温度或食品状态异常等不符合验收规范的生鲜食品不应接收。
生鲜食品售前准备环节,具体明确了加工制作、包装和标签要求,如即食鲜切果蔬和现场加工制作食品应如实标注具体加工制作时间、贮存条件以及最佳食用期限等信息。
生鲜食品配送环节,明确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配送,客户更改派送时间或无法送达时,应及时将生鲜食品带回仓库,按规定温度要求贮存;重新配送时,应进行产品品质检查。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范》聚焦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的“全链条”“全过程”,建立健全覆盖从总部到门店、仓储(中心仓、前置仓)的食品经营管理体系,指导细化便于门店、仓储规范操作的规程,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防范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对“生鲜灯”设定相关指标
据介绍,该《规范》是国内第一个专门为生鲜连锁企业在食品经营管理方面制订的地方标准,颇具“食在广州”城市品牌特色。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规范》的创新点有“五个‘起来’”。
一是生鲜企业“动起来”。邀请相关企业参与《规范》起草、意见提出等全过程,既把企业在食品经营管理中好的、先进的做法写入标准,又通过制定标准的过程帮助企业排查质量安全隐患。
二是快检实验室“建起来”。参照广州市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天天快检”,要求生鲜连锁企业的仓储(含配送中心)或门店设置独立食品快检室。
三是临保食品“管起来”。设定“临近保质期”的最低时限,要求在售的临近保质期生鲜食品,应在线上或线下进行提示,或采取专区销售。
四是活鱼活虾“鲜起来”。针对广州市民对水产品鲜活的“追求”,提出活体水产暂养要求,应根据经营需要,配备用于活体水产品暂养、水体监测的设备设施,暂养水质应符合水产养殖水质标准。
五是鲜切果蔬、生鲜灯“严起来”。要求加工制作“鲜切果蔬”应设专区;对“生鲜灯”设定光源显色指数区间,肉类销售区色表特征应为暖白光,相关色温值宜在2700K-6500K,光源一般显色指数不低于80。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市监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